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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的意思解释就是拥有利益的权利,比如一个公司申请获得某种专利,其他人如果也想使用这种专利必须通过持有人授权并且缴纳一定的费用使用。因此各行各业都是对专利的储备都是非常重视的。其中手机行业尤为的重要。由此可以早已成为公司手中的利剑。
相比国内近几年资助品牌强势的崛起,未摆到台面上的专利逐渐显示出来了,因此随着自主品牌的逐渐做大,然后后肯定会踏出国内走向世界的。然而要想走出去,专利好比一个不可缺少的一把钥匙,由此可以看到申请专利的必要性。
申请专利也是有很多好处的,专利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拥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专利的质量和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该行业的身份以及地位的象征。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同时企业拥有专利是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的。
为进一步加强唐山市技术市场工作,提高工作标准,促进企业全面掌握技术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相关知识,推动技术转移转化,圆满完成全市科技系统目标任务,2022年9月9日,唐山市科技局主持召开了唐山市2022年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讲会。
中科院唐山中心综合部部长张园讲解了技术市场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合同及“五技”分类、技术合同登记有关优惠政策、技术合同登记规则及流程等相关内容,唐山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企事业单位210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会。这次培训受到了各级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欢迎,对发挥技术市场在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加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上通报了1-8月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了下一步推进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立体化工作网络——
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市场复杂化、技术难度高,这些特征决定了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完善首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两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并提出到2025年“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全覆盖”“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成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的工作目标。
解纷效果显著 惠及市场主体
《意见》是对2015年由北京市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意见》的“全新升级”,延续并丰富了“多元调解”的概念和工作思路。
如何理解“多元调解”?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进行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就是“多元调解工作格局”的具体形态。
《意见》提出的6项主要措施中,强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体系”,明确了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广泛参与、优势互补的立体化调解工作网络。
据悉,2015年起至今,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管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各类纠纷3.6607万件,调解结案1.8856万件,调解成功1.1818万件,调解成功率62.7%。在关于2021年北京受理纠纷的统计中,案件调解结案的平均耗时较审理结案的平均耗时缩短近80%。
“北京市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解纷效果显著,惠及更多创新主体。”该负责人表示。
关注重点行业 覆盖重点区域
《意见》充分表达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关注,提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行业,以及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扩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向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精尖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延伸,在重点互联网企业建立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联系人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与京东、字节跳动、腾讯等12家在京互联网企业建立了高效解纷联系人机制,通过备案固定联络人,减少企业对接成本,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同时协助企业快速对接多元解纷途径,实现“未诉先办,源头处理”的目标。
该负责人介绍,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中,超三成涉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目前,该中心已在软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领域指导建立了16家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两区”重点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立12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整体来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有力护航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深化诉调对接 形成品牌效应
《意见》对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推动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同时,要求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吸纳具有知识产权工作背景和行业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调解员,培育扶持有需求、有条件的调解组织做大做强、树立品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7家法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派驻专、兼职调解员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案件调解工作,今年1月至8月,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接受法院委托案件4310件,占调解案件受理总量的84%。此外,该中心指导4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北京互联网法院“非诉调解平台”,今年3月加入平台以来共调解500余件非诉案件;依托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指导14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工作。
在队伍建设方面,据介绍,北京市已培养了一支300余人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育了一批兼具知识产权专业能力与行业优势地位的优秀调解组织,圆满化解了“安徽某著名白酒企业与某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商标注销损害赔偿纠纷”“‘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等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案件。
“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是高质量解决‘市场复杂化、技术难度高’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效举措。”该负责人表示。
种种举措,都体现出《意见》提出的4项原则“坚持首善标准、坚持自愿平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灵活创新”的精神。对4项原则的阐释,正体现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背后的要旨用意。
“相关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还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全力推进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该负责人表示。 (刘阳子)
来源:知识产权报
江苏召开中以知识产权创新合作与保护研讨会
9月7日,中以知识产权创新合作与保护研讨会在江苏常州召开,此次研讨会是中以创新合作周系列活动之一,主题是“创新无忧,合作无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旗、常州市副市长夏思jun出席研讨会。
赵旗在致辞时指出,常州中以创新园是以色列在中国开展创新合作的“桥头堡”,是以色列人才在江苏成就事业、以色列企业在江苏投资兴业的重要平台。他希望园区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合作的良好氛围,真正让创新人才“创新无忧”,让中外合作者“合作无虑”,将中以创新园打造成为中外创新合作的亮丽名片。
赵旗和夏思jun共同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海外(以色列)工作站揭牌。(江苏)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日前,南宫市青少年科普工作频传捷报。
一是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公布的河北省第三届青少年科普作品精品征集评选活动获奖名单中,南宫市共有10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2件、youxiu奖作品5件。
二是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21—2022年度河北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中,南宫市共有4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2件。
三是在2022世界机器人大赛锦标赛ENJOY AI系列赛项中,南宫市参赛代表荣获三等奖。
近年来,南宫市科工局、市教育局加强组织、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中小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涌现出许多youxiu作品,青少年科普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邢台市科技局
依照专利法申请发明专利的时候需要经历五个阶段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五个阶段。
一、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后,专利局会将申请日子确定好,并且给予申请号。进过核实资料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并且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楚,有涂改;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泽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楚有涂改的;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者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都是不予以受理的。
二、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三、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四、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五、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着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日前,2022年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京举行,北京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部门继续携手共筑知识产权保护双保障模式,在国家会议中心和首钢园区分别设立服贸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十家单位,选派业务骨干进驻服贸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本着“预防为主、未诉先办”的原则,主要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处理侵权纠纷投诉、巡馆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服贸会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投诉“零记录”。其间,服贸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派出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巡查参展商1242家,其中现场796家,线上446家,提示知识产权风险24次,解答知识产权咨询137次,发放宣传材料近2000份,受到各方好评。(北京)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网站
9月5日,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专利开放许可工作。会议由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何华英主持,全体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讨论。
为切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在专题学习会议上,与会人员介绍了国外建立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情况和国内专利开放许可政策背景,剖析了专利运用中转化实施率不高、市场供需信息不对称、许可转让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等问题,根据南京市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现状,分析了目前的主要任务、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与会人员从专利非正常申请风险、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信用监管机制等方面展开了讨论,为今后规范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完善激励措施提出了积极建议。
下一步,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南京科教资源优势,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专利转化运用,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南京)
近日,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培训班以线下线上结合的形式在京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作视频致辞。本次培训班作为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提升培训计划中的一项内容,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主题,旨在提高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助力创新发展和经济平稳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培训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相关负责人就“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全面深入落实《纲要》《规划》”主题开讲培训课。培训班还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智库知识产权所、华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家,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在知识产权领域应用、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
此次培训采用讲座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下参训学员通过走进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等活动开展现场教学,突出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全方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务效能。
来自地方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骨干机构、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等有关部门的20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实习记者 刘娜)
来源:知识产权报
8月24日,第十三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率团参会。会议由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轮值主席、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罗威尔·巴尔巴主持,东盟秘书处及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申长雨表示,中国和东盟的合作一直保持强劲势头,走出了一条务实、全面合作发展之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机构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合作、“一带一路”合作等机制,积极落实年度合作工作计划,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等领域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务实合作,构建了富有活力的知识产权区域合作环境,有效推动了区域内各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他希望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加强互学互鉴,助力互联互通,为实现共同发展提供助力。
罗威尔·巴尔巴表示,如何在后疫情时期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我们共同面临的挑战,东盟各成员国和中国应携手并进,加强了解,增进互信。目前,《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6—2025》进展顺利,东盟各国愿意和中国一道,在更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会上,与会各局就知识产权如何促进后疫情时代区域共同发展分享了经验和做法,回顾总结了2021—2022年度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讨论并通过了2022—2023年度工作计划。
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